為確保每個人的安全,我們會進行安全檢查,以確認乘機人未在手提行李中攜帶違禁物品。 安檢後方可進入候機室並登機。 為節省安檢時間,請參考我們的建議!
安全檢查流程
請將下列隨身物品放于安檢盒中(與隨身行李分開):
Cliquer pour replier le bloc
- 服裝及配飾
- 100毫升以下的液體、凝膠和噴霧劑
- 電子装置
- 金屬物品
- 安檢工作人員要求出示的其它物品
安檢等候時間可能較長。為不耽誤您的旅行,請提前規劃抵達機場的時間。
隨身行李違禁物品
禁止攜帶下列物品登機:
請注意: 任何違禁物品均應交予安檢工作人員銷毀。
- 刀具和任何可用作武器的鋒利物品、鈍器、金屬或非金屬物品(指甲剪、剃鬚刀片等);
- 槍械;
- 用於狩獵或運動槍械的彈藥筒和彈藥;
- 每瓶容量大於100毫升的香水和液體物品;
- 每瓶容量大於100毫升的美妝類噴霧劑。
請注意: 任何違禁物品均應交予安檢工作人員銷毀。
攜帶液體登機
乘機人可攜帶少量液體登機:
- 每個容器的容量不得超過100毫升,
- 並必須放置於1升以內的透明塑膠袋中。
- 塑膠袋應封口,容器可輕鬆放入,
- 每人僅可攜帶一個塑膠袋。

醫療器械
如果您攜帶特殊醫療器械旅行(如起搏器、假肢、治療儀器等),安檢時,機場工作人員可能要求您出示證明(診斷書、注明您姓名的處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