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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一般條款
1. 會員信息
1.1. 定義
"法國航空公司":Societe Air France(法國航空公司)是一家依據法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擁有 1,901,231,625 歐元的注冊資本,注冊地址位於 45, rue de Paris, F-95747 Roissy CDG Cedex, France,最初以Bobigny 公司注冊,商業注冊號為 420 495 178。
"荷蘭皇家航空公司":Koninklijke Luchtvaart Maatschappij NV(荷蘭皇家航空公司)是一家依據荷蘭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地址位於 Amsterdamseweg 55, Amstelveen, The Netherlands,在荷蘭阿姆斯特丹工商會的商業注冊處注冊,注冊號為 33014286。
"法國航空公司和荷蘭皇家航空公司航班":法航和/或荷航公司指定航班號,並且由法航、荷航或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網站上公布的航空公司合作伙伴運營的航班。
"航空公司合作伙伴":由法航和荷航指定為合作伙伴的航空公司,旅客可以在乘坐這些航空公司航班時累積積分和/或兌換獎勵機票。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網站上會公布最新的航空公司合作伙伴的名單。
"獎勵機票":可使用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兌換的帶有法航和/或荷航航班號的機票。
"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根據條款與細則中的規定,會員通過購買法航機票(057票證)和荷航機票(074票證)所累積的積分。
"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余額":反映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會員的全部交易的情況,為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的余額。
"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法航和荷航聯合的企業客戶忠誠計劃。員工經常乘坐法航和荷航航班的企業會員可累積並兌換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
"商務飛行獎勵計劃公開平台":商務飛行獎勵計劃定期為會員提供更新信息的交流溝通資源的總稱,例如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網站和商務飛行獎勵計劃電子郵件。
"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會員編號":法航和荷航向符合會員資格的公司聯系人發放的注冊編號。
"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服務中心":本地服務中心,負責解答會員關於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相關問題。
"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獎勵預訂工具":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網站的在線獎勵預訂工具,用於預訂獎勵機票。
"商業協議":法航、荷航與其他公司簽訂的合同,以確定該公司員工乘坐法航和/或荷航航班時所適用的旅行票價條款。
"聯系人":公司注冊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時會員所指定的員工,及有會員參加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授權書的人,應在會員會籍期間持續共同或獨立地代表會員。
"生效日期":會籍生效的日期。法航和荷航會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申請加入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公司。
"注冊地國家":會員公司成立的國家及加入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國家。
"公司證明":公司的官方注冊號碼,例如增值稅編號或商會編號。注冊地國家的申請表中詳細列出了需要提供的公司證明資料。
"會員":申請加入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符合法航與荷航的相關規定,並且完成會員注冊的公司。
"其它獎勵":由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提供的除獎勵機票以外的其它獎勵。
"條款與細則":法航和荷航與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會員間合同的條款與細則,適用於所有會員。
"旅行社":擁有國際航空協會IATA號碼 或沒有 IATA號碼的 旅行社,或旅游運營商。
2. 總則
2.2. 如果會員希望終止會籍,必須立即通知法航和荷航,並且自通知發出日起不得再累積任何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積分。在會籍終止後的八個月內,會員可繼續使用已累積的積分。
2.3. 如果法航和荷航終止了商務飛行獎勵計劃,自計劃終止通知公布日起,會員將不能再累積任何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積分。在此種情況下,在計劃終止後的六個月內,會員仍可繼續使用已累積的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
2.4. 如果會員提供虛假資料、欺詐、嚴重違反條款與細則、濫用商務飛行獎勵計劃(包括沒有遵守計劃政策規定、程序或法航和荷航員工的指示),或者會員、會員聯系人和/或員工行為的不當(包括對法航、荷航、航空公司合作伙伴和/或法航和/或荷航的附屬公司實施不恰當的或騷擾行為),荷航和法航有權立即終止該公司的會籍,並且/或者取消其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積分余額,包括取消所有已累積或正在累積的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積分和獎勵機票。如果會員公司的注冊地址遷出了注冊地國家,並且/或者提交的公司證明無效,或者會員公司由於(強制性)清算而中斷業務運營,或者因任何原因終止了業務運營,法航和荷航應有權立即終止該會員的會籍,並且/或者取消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積分余額以及所有已累積或正在累積的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積分。
2.5. 如果會員在 36 個月內沒有累積任何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積分,法航和荷航將保留終止其會籍的權利。
2.6. 法航和荷航應通過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公開平台告知會員使用積分兌換獎勵機票和其它獎勵的機會,具體情況取決於預訂時的訂位情況和運力控制。法航和荷航保留隨時針對獎勵機票和其它獎勵增設附加條件(包括附加費用)以及更改和/或增加所需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數量的權利。法航和荷航應盡一切努力確保會員確實可獲得承諾的獎勵機票和其它獎勵、優惠以及累積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的機會。但是,法航和荷航並不保證或擔保一定能夠兌現承諾。
2.7. 荷航的運輸條款在海牙地方法院備案,適用於荷航的所有航班,並在 www.klm.com 網站上公布。法航的運輸條款在 www.airfrance.com 網站上公布,適用於法航的所有航班。
在航空公司合作伙伴的航班和/或法航和荷航指定合作伙伴提供的其它獎勵中,各相關方的運輸條款將適用。
3. 注册
3.2. 法航和荷航不接受旅行社、旅行代理和(附屬的)旅游銷售機構注冊成為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會員,也不接受旅行社的員工作為會員公司的聯系人。
3.3. 公司在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網站完成注冊程序後,法航和荷航將核查申請公司是否符合會籍的要求,並盡快通過電子郵件向聯系人發送會籍或拒絕的通知。如果申請公司符合標准,法航和荷航應為該會員指定一個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會員編號,並將該編號與密碼一起發送給聯系人。會員應對其會員編號和密碼的使用負全部責任。每個會員公司只可擁有一個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會員編號。
3.4. 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會籍不可轉讓,若會員通信地址發生變化,正式注冊辦公地址遷出注冊地國家,公司證明資料無效,業務運營停止,或者聯系人信息改變,聯系人必須立即通知法航和荷航。
4. 累積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
4.1.只須滿足以下條件,會員公司在搭乘法航和荷航的航班時可累積積分:在注冊地所在國家使用會員賬戶購買荷航機票 (074票證) 或法航機票 (057票證);機票的訂位艙或票價並未被排除在計劃之外,荷航或法航機票須使用會員公司員工的姓名購買;預訂航班時,必須在出票之前將公司的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會員號碼輸入機票預訂記錄。積分會在飛行結束後被記入賬戶余額。
4.2. 除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積分累積外,員工可按藍天飛行裡數優惠計劃的條款和細則獲得里數。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獎勵機票可累積藍天飛行里數優惠計劃的里數。但獎勵機票和藍天飛行里數優惠計劃的獎勵機票不可累積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積分。
4.3. 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積分自記入賬戶余額之日起計算,有效期為兩 (2) 個自一月至十二月的自然年,且受上述第 2 條中會籍終止情況的約束。
4.4. 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不得兌換現金、不得轉讓、不得出售或交易,也不得轉移到其他會員的積分賬戶余額中。如果會員公司合並或被接管,需要經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服務中心書面同意後,才可將積分余額轉移。一般在旅行結束後的6至8 周內,累積的積分會被記入相應的賬戶,但法航和荷航在處理積分累積時可能會出現額外的延遲。
4.5. 除非另有明確規定,及法航和荷航故意或疏忽造成的情況,不得補登積分給會員。在此種情況下,會員應按法航和荷航要求,將機票和登機牌副本一並交給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服務中心。若會員未將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號碼告知法航和荷航,會員應自行承擔由此帶來的風險和後果。
4.6. 因 商務飛行獎勵計劃和/或使用獎勵機票和/或其它獎勵而產生的稅費和/或其它額外費用,均由會員自行承擔。
4.7. 某些特殊類別的機票不符合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積分累積和兌換規定,已被法航和荷航排除在商務飛行獎勵 計劃之外。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網站會公布最新的不符合積分規定的機票列表。
5. 使用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
5.1. 除非另有明確規定,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只能由聯系人兌換,而且不得與現金、藍天飛行獎勵計劃的里數或其它優惠計劃共同兌換。
5.2. 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可以兌換法航、荷航以及計劃伙伴航空公司在注冊地所在國家的網站(會員需登錄才能訪問)通過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的獎勵預訂工具提供的獎勵機票。依據商務飛行獎勵計劃公開平台中的規定,積分還可兌換其它獎勵。
5.3. 使用商務飛行獎勵計劃在線獎勵預訂工具或撥打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服務中心電話,均可以申請獎勵機票和其它獎勵,具體根據獎勵預訂工具中的航班訂位情況以及商務飛行獎勵計劃公開平台中的相關規定。電子機票詳情將發送到會員在獎勵預訂記錄中填寫的電子郵箱。另外,法航和荷航還會向聯系人發送一封電子郵件,確認已消費了會員賬戶中相應的積分。在所有其它情況下,獎勵詳情均定期通過郵件發送。只要此類延遲送達、遺失、未送達或誤送不是由法航和荷航造成的,而是在郵政服務部門遞送過程中和/或在辦理海關手續的過程中發生的,法航和荷航對機票、電子機票和/或獎勵的任何延遲送達、遺失、未送達或誤送不承擔任何責任。
5.4. 一個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等值於當地售出機票時收取貨幣的單位價值。如果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數量等於計算機預訂系統中公布的實際機票售價,包括相應的(機場)稅費和額外的燃油費、安全費、保險費和/或特定航班所涉及的其它附加費用,便可以兌換獎勵機票。如果額外稅費和/或附加費用在機票預訂之後、實際出票之前征收,法航和荷航應立即將此事告知會員。法航和荷航有權向會員收取這些費用。
5.5. 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可以兌換通過計算機預訂系統向普通公眾銷售的機票,折扣機票除外,例如零利潤機票、軍用機票或政府機票、免費機票或獎勵機票、以及任何其它不適用普通零售價格的機票。法航和荷航有權排除某些特定的艙位,但應將此事告知會員。
5.6. 如果特定的票價條款允許,聯系人可以在飛機起飛之前通過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服務中心更改和/或取消獎勵機票。根據適用的票價規定,對獎勵機票所作的任何更改和/或取消有可能產生相關費用。如果會員更改獎勵機票,法航和荷航應在處理請求的變更之前扣除會員賬戶相應的積分,和/或要求會員支付額外的現金數量。如果會員取消獎勵機票,法航和荷航應在扣除相應的取消費用之後退還剩余的積分。
6. 個人數據
6.2. 為順利實施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法航和荷航可以使用和交換其個人數據。另外,個人數據還可被用於法航和荷航的直接市場推廣和/或公關目的。如果聯系人不希望收到與產品和服務相關的信息,他/她可以隨時告知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服務中心。
7. 核查
7.1. 法航和荷航保留隨時核查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會籍的權利,而且不需要將核查事宜提前告知聯系人。法航和荷航進行此類核查的目的是確保相關行為與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條款和細則保持一致,並及時發現欺詐行為。
7.2. 如果在核查過程中發現有任何不一致和/或違反行為,法航和荷航有權單方面暫停處理積分累積、獎勵機票和其它獎勵或優惠,直到法航和荷航對已發現的不一致和/或違反行為的處理結果滿意為止。法航和荷航有權依據第 2.4 條終止會籍。
8. 責任與適用法律
8.2. 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應受【法國】法律的約束,並依據這些法律進行解釋。由這些條款引起的或與這些條款有關的任何糾紛,均應由有管轄權的【法國】法庭管轄,但是無論本合同所適用的法律和管轄地,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當地法律或法規可能規定,法航和荷航不能在某些國家或為某些會員提供全部或部分商務飛行獎勵計劃。只要根據法律或法規的要求,法航和荷航就不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並且保留與會員終止合同關系和/或取消商務飛行獎勵計劃積分的權利。
8.3. 本條款和細則用英語書就。翻譯這些條款和細則時,應以英語版本為准。
9. 投訴
9.1. 盡管法航和荷航小心謹慎地開展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會員也可能會對全部或部分商務飛行獎勵計劃表示不滿,向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服務中心投訴。如果會員希望就獎勵機票或其它獎勵形式進行投訴,聯系人應在會員使用獎勵機票和/或其它獎勵之後 6 個月內將會員的不滿告知商務飛行獎勵計劃服務中心。
9.2. 查詢商務飛行獎勵計劃客服中心的聯系方式,請訪問法國航空或荷蘭航空的網站(www.airfrance.com, www.klm.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