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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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行李檔案
您的行李是否有延誤、損毀或遺失?法航會盡力為您解決有關行李運送的問題,我們亦為因此而引致的不便向您致歉。
到達機場後不能立即領取到您的行李?我們為此向您致歉。運送延誤可能是由於技術問題或遺失了行李識別標籤。若您未能領取到您的行李,在這裡您可找到有關手續的資料。
在機場
未能領取到您的行李?請立即通知在機場的法航行李服務部。我們會給您一份文件(財物不正常報告-PIR),您必須在離開機場前填寫。然後您會獲發一個行李檔案編號。請保存此編號以追蹤您的要求。
離開機場
購買必需品
您是否有因為行李延誤而有購買必需品*(例如衛生用品或衣服)?您可在航班到達日期後的21天內提交償還要求。您只需將收據寄給法航
行李服務部
。
*在提交收據正本後,每位乘客的最高償還額為100歐元。此償還款項只適用於並非回家的乘客。
若未能尋獲行李應如何處理
- 若我們未能在您到達後的首3天內尋獲您的行李,請填寫在創立行李檔案時交給您的財物清單,並以郵寄方式寄回給法航 行李服務部 。
- 如您的行李在21天內仍未能尋回,請直接聯絡您居住地的法航行李服務部。
遺失行李的賠償
若經過一切努力後未能尋獲您的行李,法航會作出賠償。根據
《滿地可公約》
,賠償可達最高1,130歐元*。若您的財物的價值超過此數,您可在登記行李遺失時作特別聲明。視差額而定,若遺失時您可獲賠償行李的實際價值。
*賠償以特別提款權(SDR)計算。SDR是國際貨幣基金所使用的貨幣。1,000SDR約可兌換1,130歐元(此兌換率會根據貨幣的匯率而有所變動)。



